昨日,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该委会同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等单位起草了《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明确了增设电梯的主要程序、应当符合的条件和办理的相关手续、产权等问题。据了解,这也是我市首个针对既有建筑如何增设电梯的具体办法。不过,目前该《办法》还在报请市政府审定。一旦通过,成都市不少老旧小区申请增设电梯就有章可循了,老年人们也可以就此一圆“电梯梦”。
单元业主须全体同意
《办法》拟规定,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产权且未设电梯的4层及以上的多层建筑,都可以申请增设电梯。不过,增设电梯必须经过所在单元全体业主的一致同意,“有一家反对也不行。”
如果增设电梯后,要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申请人应该与受影响的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说白了,就是要做好反对业主的工作。”因此《办法》还明确规定,要有“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