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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绵阳高新区法院化解一起汽车销售合同纠纷案
今年3月30日,车主陈财兴等人状告绵阳市宇豪汽车销售公司汽车销售合同纠纷案,在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因交付车辆合格证引发的群体性案件终于圆满解决。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期间,陈才兴等52人在绵阳市宇豪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汽车并支付了购车款,被告因资金困难无法“赎回”留存在银行的 车辆合格证,导致消费者车辆不能上户、不能购买交强险、不能上牌照。
绵阳高新区法院对这一群体性案件实行专案专办,由于车辆合格证还留存在银行,所以合议庭法官认为,简单的判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将导致原告、被告双方利益受损,激化双方矛盾,调解应是最佳的解决方案。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们除了做到耐心、细心、诚心之外,还做到找准矛盾焦点。既将调解重点放在帮助消费者实现其合同目的、减少实际损失上,又要考虑到汽车经销商的实际情况,找准切入点,最终使这批汽车销售合同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