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从今年6月下旬到8月,该局启动汛期房屋安全定期排查,同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对全市老楼危楼安全隐患专项清查工作。此次专项清查将最危险房屋数量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形成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工作档案。同时,市房管局面向全市公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让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一旦发现房屋的安全隐患,可以及时向这些机构申请鉴定。
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已从6月起召开“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清查工作会”,全面启动对全市老楼危楼安全隐患的清查。在此次排查中,将查清最危险房屋数量及状况并建立C、D级危房台账,将D级危险房屋的发展动态记录成册,形成老楼危楼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档案。
同时,我市还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楼危楼实行动态监控,并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故工作预案,适时书面告知房屋安全责任人做好房屋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措施。
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醒,除相关部门进行房屋安全检查外,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业主、租用人、借用人、使用人)对房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要履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排危解危、维修加固等一系列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