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后,从2014年9月1日起,我市每年约有70万辆汽车符合免检条件。
1、享受免检验政策的车型
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
2、不享受免检验政策的车型
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小型客车;6年内只要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车。
3、免检验次数规定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只享受1次免检验,本次免检验后,《机动车行驶证》副证上签注的检验有效期到期后,需要到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才能申领新的检验合格标志;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至2014年8月31日(含)之间的,可以享受2次免检验,本次免检验后,下次仍免检验,再下次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时就需要到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2014年9月1日(含)以后的注册登记,注册时免检,以后还可以享受2次免检验,之后需要进行检验。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因已超过6年进入了每年检验1次的周期,不能享受免检验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