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分步、分类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为进一步发挥综保区的特殊作用,成都海关自2012年开始就在成都综保区试行简化手续、优化监管、拓展功能的系列改革,有8项与上海自贸区首批推广的监管创新制度相耦合,其中成都海关与大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率先推行的“区间结转、自行运输”制度在全国属首创,上海自贸区14项制度中的“区内自行运输制度”正是源于此。
去年9月,成都海关确定“三步走”的实施步骤开展了复制推广工作。首先将其中已在成都海关全面推广的5项监管政策,即工单式核销、境内外维修、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保税展示交易,作为第一批制度进行复制推广。其次,按照“积极稳妥、平稳过渡、成熟一个切换一个”的原则,针对第二批需调整系统后实施的6项海关监管制度,即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集中汇总纳税、仓储企业联网监管、智能化卡口验放进行了前期准备,目前复制推广条件已基本完备。第三步则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如融资租赁、期货保税交割和需相关部委批复后实施的内销选择性征税等3项复制推广项目适时启动复制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