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气”
创新制度符合本地实际情况
目前,上海自贸区首批推出的14项制度已全部落地成都。但是,每一项监管制度具体到某一个城市,不一定适合“全盘照搬”。成都在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监管制度时注重接“地气”,让落地成都的创新监管制度更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和需求,因而具有成都特色,部分制度与上海自贸区实施的有所不同。例如“区内自行运输制度”,上海自贸区是允许企业在区内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行运输,而成都海关开展的保税货物区间结转制度,允许企业跨省份(大连到成都)自行运输,距离更长,监管难度更大,但是企业节约成本优势更明显。
据享受到该创新制度的企业英特尔公司测算,在成都和大连两地特殊监管区域推行保税货物区间结转制度后,每月节约费用超过10万元,整体通关时间减少6个小时,两地间运输时间由原来的2—3天缩短至1天。
“下一步,我们将在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14项创新监管制度一周年基础之上,一方面全面深入地做好经验总结,做好成果转换,做好经验推广,加快推进区内改革步伐,将现有改革做精做细;另一方面我们还将密切跟踪和学习借鉴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新经验、新制度,结合关区内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推动特殊监管区功能拓展、效能提升。”成都海关相关负责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