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
无证开店违法 下一步会加大监督力度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餐饮服务提供商必须在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开店,“没有这个服务许可证,开餐馆就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这名负责人称,此前,成都市食药监局也曾接到过市民投诉,查处了一批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有些餐馆说证还在办,不行,必须要有证后才能开。”
这名负责人说,今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即将实施,对于网络食品经营者有更明确的规定。“下一步,我们会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法,以及《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加大监督力度。”
成都商报记者查询到,即将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网络食品经营管理办法》也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