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
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具备立案标准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锦江区公安分局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该案件仍然属于涉及借贷行为的经济纠纷,不具备立案标准。至于事件关键人物小叶,警方也正在多方联系相关人员,努力寻找她。
昨晚,成都商报记者拨通了小叶的电话,接电话的一位女士表示“打错了”,随后挂断电话。
昨晚,记者拨通了典当行一位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现在我人在外地,车放在派出所,这只是经济纠纷。”记者询问:“为什么可以在没有看到汽车全部手续的前提下,签署典当协议?”对方并没有正面回答:“我更想不通怎么会出现现在的情况,你更应该问车主为什么愿意把汽车借给邻居。”
律师/
未经车主同意 抵押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邓庆律师表示,如果刘毅所说属实,“担保公司抵押手续肯定是不完善的,在车主没有表达抵押意愿及没有办理抵押手续前,任何抵押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邓庆律师建议,车主刘毅从警方处寻求帮助拿回汽车。
邻居此举是否涉嫌诈骗?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凯认为,邻居的行为涉嫌侵占而不是诈骗,侵占同样属于刑事案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在逃人员的行为,王凯建议车主向检察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