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群众在今后办事时,有关部门确实需要群众出具这个证明怎么办?胡鸿表示,如果是单位和部门要求出具,得问清楚是单位的规定还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请对方有关部门出具有关依据,即需要这个证明的依据,“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规定,除了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都不应该让群众出具这个证明。下一步我们尽可能来做,如果确实需要这方面的证明,最好是部门和部门之间进行沟通,减少群众跑路的麻烦。”
新闻延伸
“声明制”或成今后趋势
目前市民被要求开具的证明事项,主要涉及购房、公证等。在国外非常流行的“声明制”,或将为成为取代这项证明的一大趋势。
一名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所谓“声明制”就是通过当事人写一份婚姻状况声明并进行公证,自己究竟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等 ,当事人声明后,就要为自己的声明负法律责任,“这是解决无谓证明的一个很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