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作为一个群体,其接受旅游服务的权利是一种公共利益,政府有帮扶责任。如何帮扶?关键是要让市场主体觉得有利可图,但这不能简单地让老人多出钱。”
许彦建议,政府可通过保险补贴、税务优惠等给降低企业服务老人的成本,同时,完善与老人旅游有关的公共服务,如完善针对老年人特设的公共旅游设施,完善处理老人出游突发状况的应急制度等,降低企业的风险和负担。“另一方面,旅游市场存在‘屏蔽’老年人的现象,这从侧面说明我们的《消费者保护法》《旅游法》等法律未能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利益,建议通过修订立法体现社会对老年群体的公共关怀。”
“从个案来讲,老人出游难的问题可以通过合同协商解决,如旅行社讲清所有的风险和处置流程,并在合同中做好约定。”肖向荣认为,旅行社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不利于老年旅游市场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