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最终采纳了施杰关于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纳入危险驾驶罪的提议,但是没有涉及货运车辆的超载、超速问题。施杰说,这将是他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呈交的提案内容。
货运车辆超载超速应入刑
对于施杰的呼吁,相关部门回复,货运车辆超载、超速问题,与市场不规范有关系,在市场规范之前,将超速等行为纳入刑法的范畴,这样的惩罚措施过于严格,因此应该通过政府调节等手段来规范货运市场。
施杰认为,如果寄希望于市场对货运车辆予以规范,生命等不起,当驾驶人剥夺了他人生命的时候再来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刑法是为了保障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不受到侵害,因此将货运车辆超速等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是有现实意义的;同时利用倒逼的方式,让视利益高于生命的人心存敬畏。“这是为了给大家在出事前吃预防药,不要等出事后再吃后悔药。”施杰说。
施杰同时指出,把货运车辆超载超速纳入危险驾驶罪,同样是对货车司机的保护,一旦大家知道超载超速不仅要被罚款,还会面临牢狱之灾时,也就不会再漠视他人的生命和自己的自由了,这也是倒逼市场规范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