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上,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以暗查暗访为主,重点开展随机抽查、临时检查。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力争用2~3年时间覆盖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不出现禁区,不留下死角盲区。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机构,在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工程招投标、评先评优、银行贷款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各区(市)县要在2016年底前建成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2017年底前实现全市联网,并面向社会公开查询。
在规范安全监管执法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在2016年底前,建成全市规范化专业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统一形象,统一标识。推进执法用语、执法文书、执法依据、执法方式和执法判定标准化,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