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解的开展过程中,由于历史习惯的原因,各地都形成了许多不同的乡风民俗。蒲江县司法局发现,当“五老”调解作为民间调解模式出现后,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目的,调解模式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五老”可以通过收集、挖掘当地群众信服的村规民约、家规族训、行业习惯等双方都认可的民俗进行调解。
“比如农村赡养纠纷,单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子女都有赡养义务,而这与某些村里约定俗成的‘嫁出去的女不供养父母、不继承财产’的习俗有冲突,完全按照法律生搬硬套处理会导致子女、家庭间的矛盾加深,更不利于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蒲江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五老”调解员在调解中尊重民俗,让儿子主要承担父母的赡养费给付义务,女儿负责父母的探视、陪护等精神赡养义务,巧妙化解了纠纷。
蒲江县司法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五老”调解的有效运转,丰富了社会治理模式,将矛盾纠纷从源头分流化解,为诉讼和三大调解减负增效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和谐。去年,蒲江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下降13.13%,信访部门受理的信访量下降7%。特别是去年5月份,全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各地的诉讼案件呈爆发性增长,而蒲江的诉讼案件不增反降,这与“五老”调解的分流化解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