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提供优质工作生活服务。建立党委联系优秀专 家人才制度。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 “新型人才服务中 心 ”,并打造成都人才APP 服务平台。在人才聚集区建立“新型人才工作站”,提供 “一站式”代办服务。在 组织部门或行业归口部门建立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 集体专户。对市以上人才计划 (项目)入选专家中有住 房需求的,由所在区 (市)县按最低80平方米、最高200平方米的面积标准提供住房或发放购置、租赁补贴; 对有办公用房需求的,由所在区(市)县提供相应的办公用房或发放补贴。为市以上人才计划 (项目)入选专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定期开展专家疗养。
九、开设外籍人才停居留特别通道。增加外籍人才认定单位,扩大外籍人才申请办理人才签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未持签证来蓉的,抵蓉后可直接在口岸签证机关申请人才签证。为外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签发5年内长期居留证件或5年内多次出入境有效访问、贸易或人才签证。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 留的,予以优先办理,在停居留资格条件、期限、办证服务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在人才聚集区增设出入境服务站。
十、建立杰出人才荣誉制度。设立创新创业人才杰 出贡献奖,对于在成都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经济社会 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授予 “成都市杰出人才 ”荣誉称号,给予10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