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电动车时,不能轻信经销商的虚假宣传,要加强对车辆是否合法生产和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核对辨别,否则所购车辆将无法正常上路行驶,也极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甚至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醒
因轻信经销商的话,余大妈买了一辆不用上牌无需驾照的“电四轮”,不料引发交通事故并造成致人死亡这一后果。近日,温江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余大妈批准逮捕。发生相撞事故的“电四轮”、“电三轮”则均因超标被认定为机动车。
今年3月3日19时许,余大妈开着一辆金色四轮电动车行驶在成青旅游快速通道上。
这辆电动四轮车是几个月前老伴陪着她一起买的,买车时经销商向老两口介绍说:这车简单易开,一不用上车牌,二不用考驾照,是专门为余大妈这个年纪的老年人量身打造的。老两口一听挺高兴,想不到这把年纪了还能过一把开车的瘾,于是马上决定买下。买了这辆车后,余大妈走亲访友、赶集拜庙都开着,很是方便。
当晚7点45分左右,余大妈行至成青旅游快速通道寿安段百花社区路口处人行横道线时,因天黑路暗、车速较快,四轮电动车的左前部与正在横过道路的陈老汉骑乘的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尾部相撞。巨大的冲撞力使电动三轮车的车架与车体分离,陈老汉也被撞得腾空而起,之后又重重摔在地上。事故发生时,余大妈因天黑看不清路况,认为事故不严重,遂未停车而径直驶离现场。几天后,陈老汉因伤重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