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开发商、成都市正成凯信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管理人员朱先生表示,开发商知道李先生家中的情况后,多次和业主协商。“产品都是经过检验合格后才验收的,这不是质量问题,属于质量瑕疵。”他表示,开发商具有保修义务。同时,他说,因这件事导致李先生的误工费等费用,可以协商给予适当补偿,但是目前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
对于开发商和物管的处理方案,李先生认为,开发商进行修复很难恢复到设计的标准要求,所以希望能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鉴定。“由此产生的误工费、材料费也需要开发商进行赔偿,大概十万左右。”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表示,开发商应承担相应整改的责任,如果整改后,业主仍存疑虑,秉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业主可以找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检测。
兴华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川认为,新房子有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对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应进行免费修复。如果修复后,质量仍不能达到业主要求,业主可以找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如果鉴定房子确实不适宜居住,可以要求退房。至于在修复时间内,造成业主一定的经济损失,开发商和业主可以协商进行赔付。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诉诸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