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8成消费者搞不清保健品与药品
今年7月,凉山州西昌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对当地中老年消费者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45%的消费者有购买保健食品的经历;37%的消费者赞成购买保健食品。值得注意的是,78%的消费者不了解保健食品和药品的不同。
2015年5月,井研县三江镇金仓村83岁的余先生因胸腔疼痛、胃胀恶心进了医院,罪魁祸首就是老人在卫生站买的能治“咳、喘、累”的胶囊。原来,老人肺不太好,卫生站工作人员把这个对人体肺部有保健作用的保健品当做药品销售给他。在当地消委会的调解下,卫生站对余先生给予2万元赔偿,而卫生站涉嫌违法经营的行为也已移送当地食品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另案处理。
提醒 认清小蓝帽标志记得索要发票
肖向荣提醒老年消费者,保健品并非药品,身体不适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去检查就医。
此外,在购买保健品时,除了要因需购买、到证照齐全的销售场所购买外,还要注意辨别真伪。正规保健品有小蓝帽的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标志为蓝色图案,下方有“保健食品”字样,国产保健食品为“卫食健字 第号”或“国食健字第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第号”。购买保健品后,记得索取正规票据并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