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蔬菜质量安全联盟是此次会议的点位之一,也是成都市全面落实三大责任,严防死守筑牢质量安全防线的具体体现。
为了从制度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成都市首先落实政府属地责任,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食药监、财政、质监、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成都市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从2012年的2400万元提高到7375万元,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成都市明确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管,食药监部门负责农产品市场流通环节质量监管,质监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公安司法部门负责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研究会商,认真梳理排查问题,及时研究处置方案。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农业部门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涉嫌犯罪案件,第一时间移送公安等司法部门,司法部门第一时间介入。
在此基础上,成都市还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实施监管名录制度,逐级梳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实现对所有生产经营者监管全覆盖。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投入品进货、生产档案记载、动植物防疫检疫等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兽药)管理和休药期等规定,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