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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开发建设前已设定抵押登记,在宗地开发建设后,如何办理地上建筑物(含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
申请人申请办理地上建筑物(含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的,由登记机构继续办理,其中:
1、宗地已设定抵押登记,可以依申请人申请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
2、地上建筑物已办理首次登记的,抵押登记范围不包含已办理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和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商品房。成都商报记者 李秀明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以及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自2016年11月23日起在成都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办理机构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不动产登记局)是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工作。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办主城区不动产登记事务性工作。
二、不动产登记范围
不动产登记范围包括主城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不动产登记,集体土地上不动产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