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国家食药监总局将此案移交由四川省食药监局侦办。在约谈了天银制药的法定代表人后,四川省食药监局决定责令天银立即对2012年以来生产的所有批号护肝片实施召回。同时,四川省食药监局收回企业《药品GMP证书》。同年2月25日,四川省食药监局正式对天银制药涉嫌制售假劣中药一案立案调查。
曾参与调查过此案的食药监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调查显示,该公司涉嫌用竹叶柴胡代替南、北柴胡,作为护肝片的原料,“而据《药典》记载,竹叶柴胡并不能用作护肝片的原料。”
不久后,四川省食药监局对天银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没收批号为140101、140102的护肝片共计97494盒;没收召回假药护肝片共131273盒;没收违法所得413万余元,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共计1474.3万余元。同时,责令其片剂制剂停产整顿3个月。
据了解,天银制药已交纳罚金,并放弃申请行政复议。
C翻供
被告称未用“竹叶柴胡”
生产护肝片
17日,在法庭上,江某某并不认可检方对自己的指控。随后,游某也当庭翻供。两人均称,在生产护肝片时并未用过“竹叶柴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