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客家的传统
烧花火龙舞是原始龙舞的遗留。朱天顺在《中国古代宗教初探》一书中指出:“春、夏、秋之间,晴空中雷鸣闪电之后就是一阵大雨,这种现象很容易使人联想到雨是雷电带来的,并促使人们去幻想带雨来的闪电,……人们就依据闪电的作用和形状,把它幻想为一条行进很快、身子细长、曲折前进的动物,据此而幻想出了神龙。”农耕文明时代,闪电“带来”雨水,滋润土地,闪电多,雨量充沛,才能给人们带来丰收与富足。烧火龙所蕴含的民俗意义反映了先民对丰收与富裕的强烈渴望。
乐加的火龙表演分为三个环节,即“祈龙出海”“龙游天下”“送龙归海”
“耍火龙”,据说是清初传入四川的传统民俗。广东一带的客家火龙在民间同样称之为“烧火龙”“舞火龙”,这一民俗始于清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距今已有270余年历史,主要盛行于广东丰顺县埔寨镇。
乐加乡至今也已有150多年的历史,据三台县志记载,农历正月初九日,三台百姓“陈火龙竹马等戏,通宵金鼓喧闹,至望五日夜三鼓方息”。但如果从源头看,三台火龙应该会受客家火龙的影响。乐加火龙与广东客家火龙、香港大坑火龙相比,最大的特色就是,龙身做得简单不华丽、粗犷又豪放,是真正的原生态,这十分符合西蜀文化特点;而舞龙时,则要脱去龙衣,观赏者又可以尽情地手持烟花喷向龙身与舞龙者。这种舞动者与观赏者之间的极近距离的互动,就是乐加火龙最精彩的地方。也正是因为火龙、舞者、观众三位一体的极度密集的交织与碰撞,烧花火龙的气氛才会如此热烈奔放。
高高翘起的龙头和微微上扬的龙尾用纸糊在架子上,再用毛笔画出龙头、龙尾形象
如今,乐加火龙已经成为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而烧火龙习俗也已成为三台等川北地区群众娱乐活动的“盛宴”。作为传统习俗与娱乐文化的烧火龙,也同样面临着如何更好传承的问题。乐加火龙的龙头舞者,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名叫羊衍琪,舞火龙已经五十多年。老人年事已高,不能舞完全程,由一后生接后半程,舞龙也算是后继有人了。由于表演者都要赤裸上身让观赏者用点燃的烟花烧,大部分年轻人都感到胆怯,培养年轻的舞龙者是传统习俗传承所面临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