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川菜产业发展,一方面支持川菜企业加工配送体系建设,对总部在成都市,年销售额在3000万以上的品牌川菜餐饮企业,新建或改造中央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150万元以上,择优给予每个项目不高于50万元的资金补贴。对新建或改造加工配送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300万元以上,择优给予每个项目不高于100万元的资金补贴。另一方面,支持餐饮企业研发、推广具有地方历史和文化特色的经典菜品,打造文化主题餐厅和特色川菜小吃示范店。对新评选的“成都名菜”每个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评选的“成都餐饮名店”“成都文化主题餐厅”“成都特色川菜小餐饮示范店”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同时,支持传承弘扬餐饮“老字号”。对成都市的“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餐饮企业新建或改造旗舰店和形象店,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300万元以上,每店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贴;新开连锁门店,每店给予5万元的资金补贴。
此外,《政策》支持“走出去”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对通过商务部、财政部确认考核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按加工制造型、商贸物流型、资源利用型、农业产业型分别一次性给予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成都市认定的跨国领军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跨国成长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