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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交易资金纳入政府监管中介不得代收交易资金及定金
2017-02-05 13:45:30  |  新闻中心 成都楼市房产资讯 

二手房买卖是先付款还是先过户?心里不用再“打小鼓”

成都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纳入政府监管,中介不得代收交易资金及定金——这是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的。

据了解,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先付款,还是先过户”,买卖双方都会在心里 “打起小鼓”:买方先付款,会有付了款后拿不到证该咋办的担心;卖方先过户,那么就会有证办给了别人却拿不到钱该咋办的忧虑。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存量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安全,成都市房管局于2016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成都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本月3日起,成都市房管局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首先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的试点工作,这将从制度设计上解除买卖双方的后顾之忧,而且也标志着成都市的存量房交易资金正式纳入政府监管。《通知》中还着重强调了“中介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及定金,不得额外收取服务费。”

自愿

自行成交二手房 自愿选择是否监管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中所说的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易价款,包括首期房款、贷款等,暂不包括定金以及办理存量房转让所涉及的各项税、费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佣金。目前,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工作试运行阶段,仅提供自有资金的监管服务。

交易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的,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交易资金纳入监管。凡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的存量房交易,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执业人员应当书面告知交易双方当事人选择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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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缪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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