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任务
形成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切实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
为积极推进“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河长制管理工作从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防洪能力提升、水网体系建设、行政执法监管六大重点任务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其中,水污染防治要加强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推动污染企业退出,推进循环发展,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水环境治理将按照“先治污、后提升、科学有序、全面推进”的原则,开展下河排水口截污再行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厂网建设、管网改造和病害整治,深入实施雨污分流,加快饮用水水源通道下河排水口污水综合治理,加强再生水利用,实施河渠沿线环境卫生治理,健全日常管护机制,切实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
此外,在水资源保护上也将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施“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严守“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加大用水总量管控力度,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大力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明确水资源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