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
赔与不赔 司法实践还有争议
司法实践中,拒赔被部分法院支持。比如,北京滴滴司机廖某接单后驾车撞伤自行车驾驶人秦某,海淀法院最终认定,因廖某当时购买的是私家车险,保险公司只需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商业险则免责。
不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个案例,裁判结果则和海淀法院相反。2015年11月14日,上海男子张某进行网约车活动时,与宋某驾驶的保时捷发生碰撞,导致保时捷受损20余万元,张某承担全责。当时,张某购买的也是私家车险。此案历经两审,两审法院均认定,20余万元损失均属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保险范围,均需赔偿。法院判决的一个重要理由为保险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拼车行为和保险标的的危险性显著增加之间存在必然联系。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注意到了两个判决之间的细微区别,“即使同为滴滴平台,但快车和顺风车也有区别。快车目的地由乘客主导,目的地随机。专门跑快车的,保险标的物风险系数肯定会增加。而顺风车,目的地事实上是由司机主导,只是上下班途中顺便搭乘乘客,路线没有变,只是增加了乘客,很难说保险标的物的风险系数就增加了。这可能正是上海两级法院最主要考量依据。”成都商报记者 张肇婷 张柄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