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任意搁置权”
所谓“任意搁置权”就是村(社区)干部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表面上受理,但是无限期搁置、任意拖延的“权力”。如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迁移、殡葬管理、法律援助申请、群宴申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等事项。长此以往,导致群众对镇村两级的服务态度产生不满。为此,新繁镇以“三公一晒,晒为核心”为引领,进一步扎紧扎牢“微权力”笼子。
新繁镇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镇公开办理流程,强化村务公开,建立健全“微权力”公开公示制度,采取公示栏、网上公开等多种渠道公开“微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运行过程及运行结果,进一步落实亮权、晒权。公布受理人员,将受理职责明确到人,压紧压实责任,为群众提供“点对点”“面对面”服务,村干部在享有审核权的同时也承担服务职责,切实防范村干部推诿扯皮、故意发难、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公示办理时限,避免任意搁置、无限期拖延。晾晒办理台账,建立健全办理台账制度,同时,将办理台账在村(社区)公示公开栏定期“晾晒”,接受群众监督和职能部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