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乡村弱”?
提升学校硬件,经费给予倾斜
在办学条件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学校生活环境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卫生间等学习生活环境卫生安全水平。
在资源配置方面,《意见》提出要通过实施“新优质学校”培育、学区制、名校集团发展、学校结对帮扶、跨区域委托管理以及均衡师资配置、鼓励名校长交流任职、统筹教育科研力量指导帮扶、与高校共建共享附中、附小等方式,切实缩小校际差距。
在经费保障方面,《意见》提出要落实好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地区不足500人的学校给予倾斜,有条件的区(市)县可在此基础上探索按更多层次标准核定公用经费。
在师资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助力计划”,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每学年交流轮岗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师不少于应交流轮岗教师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