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三届成都市我最喜爱的普法员十大名单出炉
第三届成都市“优秀普法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姓名 单位
陈爽 金牛区司法局黄忠司法所
高亮 双流县司法局
王继诚 青羊区检察院
杜伟 四川省律师协会理事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王建良 市信访局接访一处
王佳舟 武侯区人民法院
陈晓俐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津一小 (团体) 新津县
刘进 邛崃市公安局
苏洪春 都江堰市
十大“我最喜爱的普法员”简介
郑艳
成都七中育才学校德育处副主任。2001年进入成都七中育才学校以来,一直在学校德育处担任学生工作,其间担任两届班主任。不论是在教学还是管理中,她践行着“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的教育理念,始终站在学生和家长的角度,帮助学生学会用理用法解决成长中遇到的问题。作为教育工作者,她始终坚持祖国的明天在未来,着眼于预防式的普法教育远比解决当下的防守式的行为训诫更加有效。
雷润
北大法学硕士,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担任春熙路街道所辖社区法律顾问期间,他把群众的困难放在心中,尽自己所能为群众排忧解难,他既是群众的法律顾问,也是普法宣传员,同时也是人民调解员。他先后获得“四川省优秀青年律师”“四川省首届十佳公益律师”“成都市首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锦江区优秀社区法律顾问”等多项殊荣。
曾智刚
先后担任新都三河法律服务所主任、斑竹园法律服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新都区司法局法宣科副主任科员、新民镇司法所所长等职务,长期致力于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
祝增巧
彭州法院丹景山人民法庭庭长,她是一名从一线岗位走出来的优秀女法官。20多年的法院工作生涯,祝增巧的足迹一直在与人民群众结合最紧密的基层法庭。对她来说,案件审理只是自己的一部分工作,更重要的是要让群众接受法治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廖睿
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员,共青团成都市委“12355”法律及心理热线专家组成员,三级心理咨询师,青年志愿者。自1995年参加工作以来,长期从事法治宣传、见义勇为保护奖励、维护稳定工作。1995年获共青团中央颁发全国首届五四新闻奖,2003年至2006年先后4次被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00年、2003年、2008年、2009年先后被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成都市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
陈云虎
自2007年担任成华区圣灯司法所所长以来,先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无一件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未发生一起群众越级上访的事件,为维护辖区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作出贡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并多次获得“优秀人民调解员” “法制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受到表彰。
何应伟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的法律总顾问。在这一职位上,何应伟认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是企业法治宣传教育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他不仅卓有成效地组织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西南地区的企业普法活动,而且经常深入中建八局驻成都市的建筑工地开展法治宣传,得到了企业管理者和农民工兄弟的一致认可。
向海平
成都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为确保市民能获得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在向海平与全处员工的努力下,成都公证处陆续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其中包括:上门服务、电话预约和网络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全年无休服务,邮寄送达服务,自然灾害相关公证绿色通道,“一站式”代办服务,敬老特色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并为2000元以下的继承公证减免公证费用等。
唐章林
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来,先后在检察院警务处、反贪局、监所局工作,他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不断深入各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深入到广大公务人员心中,为普及法律知识、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耿琦
2002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大学毕业后投身于公安队伍,现任郫县公安局和平街派出所民警。从参加工作起耿琦不仅兢兢业业地完成作为一名警员的日常工作任务,还对法制宣传工作充满了热情,主动申请加入义务普法员队伍,积极参与各类法制宣传活动,自编自演了多个法治文艺节目,开创了《警察评书》这一全新的法制宣传形式,深受群众追捧和喜爱,成为四川省第一位表演《警察评书》的明星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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