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年利率达90%被指太高 成都高新法院:按24%计算
庭上,沙女士同意支付银行所主张的截至6月8日的欠款375079.3元,但请求减免滞纳金。法院查明情况显示,截至2015年6月8日,沙女士透支本金为339659.66元。
银行利率比民间借贷还高 不予支持
最终,高新法院的判决书认定,信用卡透支作为信用贷款业务之一种,贷款需接受利率上限,民间借贷利率因国家贷款政策被限制在年利率24%限度之内,“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被原告不加前提条件的误读。辅助理由也表明滞纳金、复利作为合约违约金条款,人民法院有权进行调整,而信用卡业务的特殊性也不足以支持其超越年利率24%的利率。故,法院对原告从2015年6月9日之后的诉讼请求,仅在本金339659.66元、年利率24%的限度内予以支持。”
由于沙女士此前已明确愿意支付今年6月8日前的本息375079.3元。最终,法院判决,除支付前述款项外,从今年6月9日起,沙女士还需承担以339659.66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昨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从高新区法院获悉,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相关:信用卡]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张柄尧]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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