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超市试吃族:网店店主做好攻略去试吃 一周试吃4次
此外,工商部门相关人士表示,食品安全法有明确规定,不管是预包装食品还是散包装食品都有储存条件,比如放置一定温度下,防止太阳直射等。如果食物长期暴露在空气中,容易受到灰尘和微生物的污染,会产生致病菌。对于商家,工商部门要求正确理解免费品尝食品,不管是现场品尝,还是赠送的食品,质量一定要与销售商品同等。
社会学家
试吃本无罪 但谨慎带孩子试吃
四川省社科院教授胡光伟表示,超市试吃是商家搞的促销活动,也并没有标明试吃的次数,所以试吃并没有什么问题。上述种种试吃行为,在道德和法律上并不存在问题,“只能说是爱贪小便宜”。胡光伟解释,爱贪便宜是人的本性,所以也无可厚非,并不会造成多么恶劣的社会影响,全凭市民自觉。
然而,经常带孩子去超市试吃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超市试吃已经对小孩子的观念造成了影响,比如孩子与父母闹矛盾离家出走,孩子就知道超市可以免费吃东西。胡光伟提醒,如果商家遇到小孩子自己来试吃的情况要注意,防止离家出走的孩子在超市混吃混喝,要及时和孩子家长取得联系。
[相关:试吃] [来源:天府早报] [作者:赵雨欣]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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