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车改革全面实施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省级部门保留通信应急车不超5辆
3日,记者从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获悉,四川省于11月26日召开了全省公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11月27日、30日分别召开了省直各部门、各市(州)公车改革培训会议,四川省公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照要求,四川省级部门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最多不超过5辆。
目前,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正式印发全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省本级机关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将按照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精神,全面落实四川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按照坚持方向、应改尽改等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公车改革,力争在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四川藏区(含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木里县)参照西藏自治区相关政策和进度执行。
四川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它车辆。省级部门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最多不超过5辆。
[相关:公车改革]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钟振宇]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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