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网约车新政正式实施:使用年限达8年时须退出网约车经营
哪些人可以开网约车呢?根据规定,网约车驾驶员须具有成都市户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5年内在成都没有被吊销巡游车从业资格记录,最近5年内在成都没有被查处从事仿冒巡游车营运及其他非法客运经营的记录;身体健康;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权益保障高于国家标准:为乘客购买保险额度不低于100万元
成都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成都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在乘客权益保障方面进行了完善,新增了5个方面。
一是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承担安全事故先行赔付责任;在成都的服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内部安全保卫、治安防范等主体责任。
二是建立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和乘客失物登记、保管、查找制度。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处理,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乘客投诉处理率应达到100%。
三是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或驾驶员立即停止派发营运任务或解除合同、协议,并及时提请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其运输证或驾驶员证。
四是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车内人员伤、亡保险额度不低于每人每次事故100万元。
五是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并不得巡游揽客,也不得在机场、车站等巡游出租汽车驻点候客区域揽客。网约车驾驶员应当履行和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遵守成都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
此外,实施细则还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相关:网约车]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陈碧红]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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