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推广建筑劳务人员工资直接发放
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在构建新形势下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有哪些新亮点、新措施?2月18日,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读称,《实施意见》提出依法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四项基本权益,“这是首次将以往各类文件中提出的职工合法权益,进行具体细化明确。”
推广建筑劳务人员工资直接发放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陈泉介绍,依法取得劳动报酬,是职工的合法权益之一。目前在劳动报酬支付方面,影响和谐劳动关系最大的因素是:建筑施工领域劳务人员工资拖欠。《实施意见》提出,要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加强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强化准入、许可、惩戒等监管措施;改革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逐步推广劳务人员工资由总承包建筑企业或专业承包建筑企业直接发放,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规范总承包建筑企业或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班组长用工施工管理,明确总承包建筑企业或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对劳务人员工资的管理责任;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劳务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
[相关:劳动者]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刘春华]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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