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怀孕 自贡一幼儿园园长助理被调整为清洁工
律师说法/
合同上没写明岗位
园方作岗位调整合理
在李某出具的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岗位为“园长助理”,写的只是“从事教育工作”。对此,四川泰逸律师事务所律师龚贵荣认为,园方对当事人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是合理的。而且,以去年8月所发生的事为由也是说得通的,作为幼儿园的管理者,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对以前发生的事进行处理有时间上的限制。
在李某出具的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手写的条款:乙方同意园方以现金的形式补贴养老保险,并自行到社会保险部门缴纳。对此,龚贵荣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与员工约定,给钱让劳动者自行购买保险,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相关:劳动者] [来源:华西城市读本] [作者:陈伯强]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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