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女子借车给醉酒的朋友 出了事故要担法律责任
车主袁某将小轿车借给醉酒的朋友,朋友驾驶轿车时与一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后死亡,此后,死者家属将车主、货车驾驶人(同时是货车车主)、货车挂靠公司、保险公司等全部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2016年4月18日,彭州法院受理了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日前,彭州法院作出判决,袁某赔偿死者家属58041.47元。
把车借给醉酒的朋友 竟出车祸
彭州女子袁某的丈夫钟某与黄某是多年同学、好友。2015年11月的14日晚上,袁某下班后去接正在喝酒唱歌的丈夫钟某以及黄某,并直接将车钥匙交与黄某让他自行回家。凌晨两点半左右,黄某独自驾驶袁某的小轿车往敖平镇家中行驶,行驶至一路口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陈某驾驶并挂靠在某运输公司名下的重型自卸货车追尾相撞,致车辆受损,黄某严重受伤。交通事故发生后,黄某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黄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情发生后,黄某的家属认为,袁某将轿车出借给醉酒的黄某存在过错,遂于2016年4月14日将陈某、某运输公司、袁某及保险公司全部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743635元。
[相关:酒驾]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晨迪]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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