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 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年救助总额提高至2万元
近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为妥善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成都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家庭年救助总额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将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人员及其在成都市共同生活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有效解决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的暂时困难。同时,将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共同生活的非成都市户籍父母、配偶和子女也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进一步体现了成都市救助政策的包容性。
此外,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协助其申请专项救助;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及时转介相关机构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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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救助制度]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文豪]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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