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进“双一流”建设实施意见出台 拟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约15所
开放竞争,动态调整
四川省“双一流”建设的原则是坚持服务导向,坚持突出重点,坚持开放竞争,坚持统筹推进。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基础条件,系统设计、分类建设、分步实施、分阶段实现,引导高校突出学科办学优势和建设重点,分层分类差别化发展,带动全省高等教育整体提升。
“双一流”建设实行开放竞争、重点支持、动态调整。首期建设从2016年开始,每5年一个建设周期。要建立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
四川省将创新支持方式,强化精准支持,综合考虑建设高校基础、学科类别及发展水平等,给予相应支持。实行省、地方、行业、社会和学校共同投入的经费保障制度。
五项改革任务破题
以完善内部治理为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社会参与、依法治校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保障学术组织独立行使职权。
以创新人才培养为导向构建高校分类发展体系。支持高校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主调整优化研究生学科授权结构和培养类型结构;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自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
以集聚创新人才为引领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鼓励高校推进内设机构取消行政级别试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由高校自主制订本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扩大高校薪酬分配自主权,探索建立符合高等教育行业特点、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高校绩效工资动态调节办法。
以服务创新驱动为宗旨完善高校科技创新制度。推进高校依法自主处置科技成果,积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高校从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和专利奖励、政府及社会组织科学技术奖励等所获经费中,给予科技人员的奖励、报酬等支出,由主管部门专项据实核增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以“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高校自主办学环境。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高校自主办学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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