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牛引领改革实践 率先探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今年以来,金牛区政府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32个试点单位之一。金牛区精准把握契机,始终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一项基础性、系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
结合自身实际,金牛区坚持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优化执法制度体系、构建保障机制相结合,系统谋划,协同推进,注重处理好顶层设计和推动落实之间的关系、开拓创新与依法有序之间的关系、地方横向规范与部门纵向要求之间的关系,探索建立了一套适合中心城区的工作模式,确保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全面推进、深入推进和有力推进。
出台制度
配齐机构与人员
2017年2月,金牛区启动试点,先是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经认真分析、研究讨论、专家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后,出台了《金牛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金牛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金牛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3个基础性制度。区、部门两级先后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措施规定120余个,建立了一套中心城区行政执法全过程制度体系。
在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金牛区选取包括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城管园林局、区统筹局等22个行政执法部门,经过科学论证、方案制定、全员动员,试点工作扎实开局。
同时,金牛区突出法制机构在规范和保障公正文明执法上的关键作用,在全省率先将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单列,率先在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设立政策法规科,率先建立独立履职的法制审核队伍,构建起“区法制政务办—部门政策法规科—法制审核员—执法队伍”分工有序、层级监管、统一高效的执法管理体系。“我们政策法规科有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对管辖主体、法律依据、行政流程和决定发出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核。”金牛区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科长余敏说,环保局作为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示范单位,遇到重大执法决定实行双重审查。“除了上述提到的政策法规科,还有审查效力较高的案审委员会,专门针对罚金较高或者情节较严重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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