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专八”人员从事立案服务 成都自贸区审判团队成立 受理案件16起
自贸区审判团队成立
特设双语诉讼服务指南
7月3日,双流区人民法院自贸区审判团队正式挂牌并受理案件。这是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后首个独立的自贸区审判团队。自贸区审判团队受理的案件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双流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案件。具体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自贸区(仅指自贸区双流及天府新区点位)内、诉讼标的物在自贸区内或产生、变更、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自贸区内的下列合同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纠纷(与公司破产、清算有关的纠纷除外);涉及贸易、投资、仓储、物流、运输、金融、结算类的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成都中院介绍,自贸区审判团队初期配备9名干警,其中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5名,书记员2名,团队平均年龄28岁。审判团队围绕主审法官形成了“1:2:1”(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团队模式。除专门组建独立的自贸区审判团队审理自贸区民商事案件外,自贸区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分别由刑庭、行政庭、执行局选派审判经验丰富、国际视野广阔、进取意识较强的干警组成的专业合议庭和执行小组审理执行,实现自贸区案件的“1+2+1”审判执行工作大格局(自贸区审判团队+自贸区刑事、行政合议庭+自贸区执行小组)。
“针对辖区和案件特点,自贸区审判团队初步完成了立案与诉讼服务双语导示牌、双语诉讼服务指南的翻译工作,已进入标示标牌的设计制作阶段;选配英语专业8级的立案服务人员,引导辖区内涉外案件专业、高效立案。”据悉,截至7月28日,已受理案件16件,其中涉及技术转让合同案件1件,进口商品贸易纠纷1件,运输合同纠纷1件,建筑合同纠纷1件,工程机械买卖合同纠纷1件,生产用房租赁合同纠纷2件,一般贸易纠纷10件,案件已陆续进入审理阶段。本报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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