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立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
记者日前从成都市政府官网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精神,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对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此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成都市政府决定成立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为:统筹推进全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研究审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讨论决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同时,全市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也将比照市级模式,研究成立本级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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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智慧监管]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侯初初]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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