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将垃圾分类修改为义务性条款 拟明确排放总量额度
二十四万多名群众直接参与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
8年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以来,在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垃圾源头减量、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8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就修订《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到基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即“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活动。
垃圾填埋场接近饱和
焚烧处理设施超负荷
北京是一个拥有2100多万人口的超大城市。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从2012年的648万吨增长到2018年的929万吨,6年间增长了43.4%。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每日填埋垃圾1.09万吨,库容接近饱和,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
由于厨余垃圾中有机质含水量较高,如果不分类、随意堆放或简单填埋,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混合垃圾在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容易发酵,产生渗沥液,污染环境。与日俱增的垃圾产生量,在侵占了大量的土地的同时极易形成二次污染。
据介绍,垃圾分类是一场生活方式的革命,也是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相关调查显示,居民家庭丢弃的生活垃圾中,约20%至30%是可回收物、50%至60%是厨余垃圾、10%至20%是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只有1%左右。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引导人们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有利于节约资源,有利于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水平。
现行条例主要针对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重点规定加快设施建设、鼓励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等内容,对源头减量措施、个人参与垃圾分类缺乏强制性约束,对混装混运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对垃圾分类收运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等等。
条例修订工作启动伊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将有关设想公之于众,请人大代表和群众发表意见建议。在北京地方立法工作中,在草案形成阶段就拿拟修订的一些内容通过人大代表交给群众征求意见,这是首次。因此,有评论认为,此次条例修订是一次开门立法、全民参与立法的生动实践。
据了解,“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活动自8月6日开始到8月底结束,北京市16个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的工作平台,密切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联系联动,广泛动员,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宣讲提纲,听取征求各方面的群众意见,截至活动结束,有24.3万名群众直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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