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社会化检测试点收费试行 公交车出租车检测费减半
排气污染进行年度检测
《通知》要求,社会化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实施检测,不得减少检测项目、缩短检测周期、附加其他条件变相调整收费标准。按《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年度检测,对在规定检测周期内经检测排气合格的机动车,不得再强制检测并收费。检测机构不得擅自变更检测周期,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此外,尾气排放社会化检测服务收费坚持自愿委托,机动车尾气检测和车辆检修(检验与维修)分离原则,严禁任何单位(机构)指定车辆尾气检测和车辆维修场所并强制收费。尾气排放社会化检测收费属服务性收费,要使用税务票据。因此,社会化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发改(价格)部门的规定,在固定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自觉接受发改(价格)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相关:成都车管]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华露艳]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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