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高新区电动自行车临时上牌点位公布
昨日,成都市交管局公布了高新区电动自行车临时上牌点位,高新区点位共有10个,肖家河、芳草街、石羊、桂溪、中和、合作六个街道辖区内都有,成都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就近办理。
高新区电动自行车临时上牌点位
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点位10个
序号 所属街道 上牌点位地址
1 肖家河 肖家河街138号附5号(阳光家园旁)
2 芳草街 紫荆东路38号
3 石羊街道 新乐北街2号附2号(石羊新北广场)
4 石羊街道 荟锦路南城都会小区门口
5 桂溪街道 昆华路1104号(双吉社区)
6 桂溪街道 天仁北一街和平社区广场
7 中和街道 会龙大道216号(会龙社区警务室旁)
8 中和街道 新民路23号(新民社区警务室旁)
9 合作街道 西源大道1171号附近清源环街
10 合作街道 天勤路1118号(檬梓广场附近)
高新区电动自行车牌证、临时通行证办理点位(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综合上牌点一个):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六分局 金牛区金科北路1号
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问答
我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办了临时通行证后能不能转卖给他人?
答: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的通告》,临时通行证属于过渡期临时证件,对已申领临时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转移登记(过户)、变更等业务。
我的电动自行车已在外地上有牌照,目前在成都使用,还需要在成都办理手续吗?
答: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牌证或临时通行证后,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悬挂外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应持身份证明和外地核发的《非机动车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换领本市的电动自行车牌证或临时通行证,方可在成都市道路上行驶。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后我在外地购买电动自行车,发票也是外地开的,在成都上牌受不受新规定限制?
答:《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公布后,无论是在成都市本地购买还是在外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成都市《目录管理办法》规定且列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方能办理登记上牌。
我在外地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能否在成都上牌?
答:《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后,无论是在成都市本地购买还是在外地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我们单位在远郊区,此次集中上牌交管部门是否有“绿色通道”集中办理?
答: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多车单位有集中办理需求的,城区各交警分局或区(市)县交警大队均设有流动上牌服务组,可提供上门服务集中办理。具体预约事项请与辖区交警分局或区(市)县交警大队联系。


028-86612222
028-86969110 96111
028-85587777 85555046
028-88881890
028-843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