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问答 群众咨询投诉电话
1、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结构、装置提高行驶速度交通违法行为怎样查处?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以及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处以30元至100元罚款处罚。
2、转借、挪用、涂改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交通违法行为怎样查处?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处以50元罚款处罚。
3、驾驶经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
答:《成都市非机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等改变非机动车外形结构或者更改技术参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警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电动自行车被改装的,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并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
答:按照《成都市非机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乘车人不得违反规定搭乘电动自行车”的规定,交警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法搭载成年人,将按照《成都市非机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追究违法乘车人的法律责任。
5、在哪里可以查询全市所有登记上牌点位情况和反映相关问题?
答:可以登录成都交警门户网站(www.cdjg.gov.cn)查询,也可以在各个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服务站、公安交警办证大厅公示栏查询,以及全市所有集中登记上牌点的宣传展板进行查询。还可以拨打成都市车管所远程信息服务中心服务电话(028)8200101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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