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入户需90平方米并参加社保1年以上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已经下发了《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自6月1日起,购买90平方米以上住房且缴纳社保满一年才能落户成都。
《通知》指出,为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都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购房入户政策进行了调整。
根据《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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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户口]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刘文藻]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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