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规模治理大气污染 绕城高速内3月1日起全面禁止“高污染燃料”
高污染燃料
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为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另一类为硫含量大于0.50%、灰份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硫含量大于30mg/m3、灰份含量大于20mg/m3的人工煤气。
哪些行为被限制?
从3月1日起,在绕城以内将禁止使用、销售高污染燃料;同时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备。与此同时,如果在3月1日之前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备的,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拆除,或改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
从3月1日起,成都市绕城高速以内从销售到使用,将全面禁止“高污染燃料”,而这也拉开了今年成都市更大规模治理大气污染的帷幕。
[相关:空气质量]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李凌翌]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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