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环球中心游乐场里两孩子闹纠纷 帮孩子“打回来”家长被拘留
“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很容易引发更多的伤害事故。”熊丙奇称,发生在五六岁孩子的身上,家长更应进行沟通,从教育孩子的角度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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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相关:亲子]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宦小淮]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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