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人社厅:只有三成企业落实带薪休年假 建议带薪年休假纳入集体合同
在这次调研中,有近三分之一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特别是民营企业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对制度知之甚少,对于不执行该项制度将会承担的违法责任不清楚;问卷调查中有21.6%的职工知晓带薪年休假制度,47.3%的职工基本了解,知道一些但不清楚如何落实的职工占20.8%;完全不知晓的职工占10.3%。为此,四川省人社厅认为带薪年休假制度宣传普及力度有待加强。此外,劳动者在享有带薪年休假中处于弱势;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惩处机制,都是影响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的关键。
值得注意的是,从调研情况看,职工虽然对带薪年休假普遍表示欢迎,但77%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认为现行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与各行业现实状况存在一定差距,一些中小微民营企业,由于职工流动性大,企业甚至认为没有必要给职工安排年休假。
建议:带薪年休假纳入集体合同
休息休假权利是职工的基本权益之一,应该予以保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四川省人社厅建议省人社厅建议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地方议事日程,同时通过劳资双方平等协商,制订具体的带薪年休假计划和落实措施,把带薪年休假纳入集体合同或规章制度的重要内容,确保企业职工真正享有带薪年休假待遇。各级人社部门在办理企业上报集体合同备案时,把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否写入集体合同作为必审内容之一;各级工会组织对已建会企业以检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形式跟踪督促集体合同的落实情况;企联/企协和工商联利用雇主组织平台,加强了与雇主方的沟通与协调,宣传推动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
据了解,近年来,四川省各地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年检、专项检查、主动巡查、投诉受理等方式,加大对各类企业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省共查处职工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案件900余件,涉及金额830余万元;受理职工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仲裁案件2500余件,涉及金额约24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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