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州男子背着妻子和请来的保姆好上 法院判保姆母子退还79万
保姆回应:
是恋爱关系,不是不当得利
对于小周的说法,冯女士不认可。她说,2011年,她经人介绍认识了周先生,并与他建立了恋爱关系。同时,双方以夫妻名义居住在成都北门的一套房屋内,自己对周悉心照顾,儿子小李也经常看望周,三人关系和睦。冯女士说,2013年9月,周告诉自己,他妻子患有严重哮喘,已瘫痪多年,无人照顾,请自己到周家做保姆。冯女士称,赵女士对自己的悉心照顾很感动,与周商量后同意拿出20万感谢自己。冯女士说,“购房款也是周自愿赠与的,后来还写了书面赠与凭据。”冯女士认为,自己和儿子小李得到的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法院判决:
大额财产处分需夫妻双方同意
崇州法院认为,在这起案件中,周先生转到冯女士账户上的35万元属于周与赵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未经分割,其性质应确定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周先生不能擅自处置,也有悖公序良俗,故法院认定周先生单方将夫妻共同财产35万元赠与给冯女士的行为无效,冯女士应当予以返还。
对于周先生在赵女士去世后交付冯女士的20万元现金,法院认定,这20万元中含有赵女士死亡后留下的遗产,周先生对其中12.5万元具有处分权,对其余7.5万元无处分权,冯女士应当予以返还。
同时,庭审中查明周先生并不认识小李,小李也没有出示证据证实,周先生在其妻去世前出资364566元的购房款是经周先生、赵女士二人同意共同赠与给小李的,故小李应当将其取得的364566元返还财产损失人。
近日,崇州法院判决冯女士返还周建、周丽华、周晓蓉赠与款42.5万元;小李返还三人购房款364566元。
[相关:情感]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崇法 王英占] [编辑:成都热线
]


成都商报新闻热线:
028-86612222
028-86612222
华西都市报新闻热线:
028-86969110 96111
028-86969110 96111
四川4台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热线
028-85587777 85555046
028-85587777 85555046
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原33频道):
028-88881890
028-88881890
成都电视台5频道成都全接触新闻热线:
028-84321999
028-843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