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水十条”方案:2017年底前成都消除黑臭水体
到2030年,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017年底前成都消除黑臭水体
如何让水清落到实处?四川提出了具体指标。
到2020年,金沙江、嘉陵江、长江干流(四川段)、岷江、沱江五大重点流域,纳入国家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81.61%以上;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各市(州)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6%,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0%。黄河(四川段)纳入国家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到2030年,金沙江等五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保持在85%以上;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99%以上。黄河(四川段)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到,老百姓关注的黑臭河,将逐步告别四川。“成都市要在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市(州)在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相关:水质]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张路延]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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